为了做好 2005年度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和 2004年结题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2005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受理工作,自 2005 年 3月 1日 开始, 3月 31日截止。各学院受理截止时间为 3月 10日,经各学院审查汇总后报我处 截止时间为 3月 15日。 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 (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联合资助基金或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数学天元青年基金等。各类项目(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在 2005年度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 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 2005年项目指南》)。不在集中受理期申请的其他类型的基金项目,将另行公布指南引导申请。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 2005年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通过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申报。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 基金项目申请须使用 2005 年新版申请书 ,申请者可登录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1)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及其它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等,须提交二份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及电子申请书。 (2)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须提交一式七份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包括附件材料)及电子申请书。 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间内将纸质和电子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我处,并列出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 二、基金项目结题申报有关事项 基金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须按照自然科学基金会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报送项目结题报告。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2004 年底应结题项目的负责人须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 项目所在单位须在 2月 28日前提交二份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结题项目的材料应包括:项目的《结题报告》及其附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等。 三、《项目指南》、管理办法和申请书等信息 各种项目管理办法、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免费下载。 自然科学基金会网址: http://www.nsfc.gov.cn/ 校科学技术处 2005-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