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教师工作室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1、 定于1月13日(星期五)下午,在A座五楼会议室分配教师工作室,分二批进行: 第一批:3:00——3:30 教授 (序号1——32) 第二批:3:30——4:30 副教授、讲师、助教(序号33——106) 2、请通知申请工作室的每一位教师,若本人因故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本人未到场且未委托他人的则放弃顺序选房的机会。 3、B座二楼教师工作室现已装修,可以前往参观。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办公室 2006 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