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近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人事局、财政局出台了《厦门市引进人才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操作办法》(试行)、《厦门市公务人员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操作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受理厦门市引进人才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按照规定,驻厦省、部属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引进人才及其他在编在岗人员可参照执行。
请符合条件、有意申请租赁房的教职工尽快到资产处领取表格.
具体地址: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房地产科(颂恩楼7楼)
联系电话:2182285
联系人:陈老师
人事处
200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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