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高等学校推荐和教育部社科委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招标课题共40项(详见附件)。以上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30~80万元。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符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提供担保,均可组织课题组参加投标。
2.承担历年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 2008年8月15日前 ,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投标要求
1.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2.投标文件由校社科处负责审核,在确认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后,将8份投标文件分别装袋盖章密封(含1份原件),于 2008年8月22日前 提交校社科处。同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到:fwh@xmu.edu.cn
A4纸左侧装订。申请书和附件分开装订,附件要有封面和标页码。
有不明事项可向社科处咨询。联系人:冯文晖,电话:218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