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08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合作项目的通知
2008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合作项目的确认立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合作项目从每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入围而未获立项的名单中确定,省社科规划办不组织,也不接受专项申报。确认为合作项目需重新填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A3双面打印)。
2.合作项目属于省社科规划研究一般项目。与资助项目实行同样的管理方式,严格按照《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两级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设立合作项目后,省社科规划研究不再设立自筹经费项目。
3.合作项目由个人筹集资助经费和项目管理补偿费。其中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规划办返拨作为项目经费,项目管理补偿费由省社科规划办支配使用。资助经费的管理使用按《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两级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项目管理补偿费主要用于项目评审、项目日常管理、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成果鉴定和项目成果的宣传转化等必要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