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外事规定,我校师生出国(境)执行公务活动必须提前办理申报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出国(境)访问。我处向各单位发出通知后,仍有师生未经批准,自行出国(境)访问,归来后为报销出访费用,向我处提出补办申请。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因公出访管理,在此重申出访人员必须按规定提前办理报批手续,我处将不再受理任何补办申请。
另:具体的申报程序请参看国际处网站的办事程序专项三(网址http://ice.xmu.edu.cn/cn/order12.htm)。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