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项目申请人根据“通告”要求,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
3、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及填写方法请参考“通告”、“指南”、“申请培训手册”。申请人可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ISIS系统)撰写,没有系统帐号的申请人请与各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请开户;
4、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5、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6、基金委在“指南”中要求,“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请有意向申请2015年自然科学基金的博士后与导师、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学院商议,并确定由于基金立项后产生的博士后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由哪一方支出,由支出方在表格中明确承诺后,科技处方能开具依托单位承诺函;
7、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基金委允许各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我校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9日(星期一)下午17:30。申请人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以及打印的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两份(要求包括完全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提交至各院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科技处(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
8、请各学院、研究院成立由本单位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的“基金项目申请指导组”,为申请人做好申请书内容和资金预算填写的指导。请各学院在2015年1月25日前公布“指导组”名单并提交科技处;
9、请各学院、研究院根据所在学院对应的学科特点,组织专家、科研、财务管理人员,对申请书的资金预算进行审查。
1、 科技处提供“2015申请工作会议资料”、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国际(地区)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审批表》、《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协议书》等供申请人参考,以上材料均可在科技处主页http://std.xmu.edu.cn/中下载;
2、自2013年起,我校需接收思明和翔安两个校区的基金申请,因此请申请人和所在学院严格遵守申报的时间节点,科技处也将在翔安校区进行集中受理和审查,具体时间节点请见附件“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组织工作进度表”;
3、 与外单位联合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要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合作单位协商好协议内容(含详细经费预算特别是间接费的比例)后、经科研秘书初审、科技处复核、合作单位签署协议一式四份(科技处留底一份);
4、经科技处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科技处将通知科研秘书及项目申请人,请项目申请人按要求更正后到集中受理地点(分两个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科研秘书)进行更换(更换人必须为项目申请人本人或助理,并做好登记);
5、科技处寒假期间仍接受咨询,面上、青年项目一般问题请直接向科研秘书咨询,杰青、优青、重大、重点项目请提早策划,并告知科技处。
6.以上通知及其他参考附件内容在校科技处网站均有发布,因参考附件较多,请您自行登录校科技处网站下载查看。
咨询联系人:1.科技处 李荔敏 嘉庚主楼14楼 2181680(寒假期间转接手机) 邮箱:limin@xmu.edu.cn
2.学院科研秘书 刘晨宇 经济楼N座112室 18650178847 邮箱:cyl@xmu.edu.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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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3日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201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组织工作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