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0月29日(本周日)上午8:30-11:30 地点:南二507 相关说明: 1、凡已报名的同学必须参加考试,无故缺席者学院将予以通报批评! 2、请仔细阅读考试须知,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如因考生忽视考试须知,由此造成的后果(取消考试资格、试卷作废等等)由考生自负! 3、本次考试由学院统一安排座位,座位安排表将在考前一天公布,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学院网站。 4、《高级微观经济学(1)》与《高级宏观经济学(1)》的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高级计量经济学(1)》考试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