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硕和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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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表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1 点击数:
环节答辩批次内  容操作对象
2024秋季
(11月)
2025春季
第一批(4月)
2025春季
第二批(5月)
2025秋季
(9月)
2024年9月13日中午12点前2025年2月28日中午12点前2025年4月11日中午12点前2025年7月5日中午12点前

通过创新性成果综合认定(预答辩环节)

论文格式规范性审查

系统申请答辩,提交查重、送审论文等材料

答辩申请人(博士生)

导师

答辩申请人
2024年9月20日前2025年3月7日前2025年4月18日前2025年7月12日前论文查重、整理并寄送论文评审研究生部
2024年10月23日前2025年4月7日前2025年5月19日前2025年7月19日前系统填写自我鉴定表,核对学籍照片等信息答辩申请人
2024年10月23日前2025年4月7日前2025年5月19日前2025年8月15日前论文评审评审专家
2024年10月31日前2025年4月10日前2025年5月22日前2025年8月26日前1.公布硕、博论文评审结果研究生部
2.提交答辩版论文答辩申请人
2024年11月5-17日2025年4月13日-5月17日2025年5月26-31日2025年9月1-5日1.公布硕士、博士论文答辩分组安排研究生部
2.系统审核答辩申请研究生部
3.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论文答辩老师
4.硕、博士论文答辩答辩老师和申请人
5.博士生论文质量核查评审专家
2024年12月6日前2025年5月30日前2025年6月6日前2025年9月8日前1.系统填报学位申请答辩申请人
2.提交最终稿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研究生科研成果一览表》、《研究生学位申请表》答辩申请人
3.博士生还须提交符合申请学位的期刊文章原件和复印件答辩申请人
2024年12月底2025年6月底2025年6月底2025年9月底1.办理离校手续答辩申请人
2.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答辩申请人
备注:
一、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论文送审:
1.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者;
2.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包括开题答辩、第三学年论文考核、预答辩)未通过者;

3.未按时间提交开题报告、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初稿以及参加开题、学年论文考核和预答辩者;

4.未按时提交定稿版学位论文以及相关材料者;

5.博士生未通过创新性成果综合认定者。

二、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一年组织两次,即4月和11月批次;
三、9月批次答辩通过后,毕业时间为9月份,授学位时间12月;
四、若学校调整毕业、授学位批次,以上时间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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