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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经济学科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5 点击数:


经济学科全体学生:

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名额

1.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2.评选名额

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本单位可参评人数的2%、8%和2%。


二、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成绩要求: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23-2024学年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本科生:

   优秀三好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三好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

   优秀学生干部: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2. 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申请“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本科生请提交体测成绩截图电子版。

4.其余要求及兼得关系详见学校通知原文

(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0981.htm

5. 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6.提交材料:

本科生:附件1(电子版)、体测成绩证明材料(电子版)、社会实践证明(电子版,如有需要

研究生:附件2(电子版)、社会实践证明(电子版,如有需要

其他证明材料:2024年9月1日前申请学生通过学院用户中心https://econpub.xmu.edu.cn/,选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模块或(直接登录网站:https://econta.xmu.edu.cn/studentawardsys/index )填报,用户名、密码与其他模块一致,逾期候。

   请各班班长91日前汇总好附件1、2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同时公示名单,防止遗漏。92日12:00前将材料提交辅导员由学院进一步评审。

7. 志愿工时认定时间安排:

   为保证2024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班班长转发此问卷链接,青协将进行后续审核。

【问卷链接】:https://tp.wjx.top/vm/OVsQlro.aspx

志愿工时时间范围】:2023.8.15-2024.8.31,如在填写问卷时仍有属于该时间范围内的工时未录入志愿汇系统,请在问卷相关位置提交工时表截图,即可纳入工时总数。

【问卷填写时间】8月31日12:00前,请务必于规定时间段内填写问卷,逾期候。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工时审核负责人:17750611002/1831662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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